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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可为投资者让利近100亿!公募费改第二步落定,新增这些表述……
===2024-4-22 19:33:17===
  公募费率改革第二阶段举措正式落地,交易佣金费率和分配比例上限将双双下降。4月19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非银分析师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相对此前披露的“征求意见稿”,《规定》把可能出现的政策漏洞补上,监管进一步收严收紧。“以客户利益为出发点,推动交易费率和分配方式改革。”兴业证券(601377)表态称。据机构以2023年静态数据测算,此次改革,2024年、2025年将分别为投资者节省32亿元、64亿元成本。与此同时,业内人士分析称,短期内,券商业务或迎来“阵痛”,但长期将推动券商切实加强证券交易、研究等服务能力建设,专注提升研究深度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强化佣金用途约束《规定》共十九条,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二是降低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三是全面强化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相关合规内控要求,四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层面交易佣金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经券商中国记者梳理,与2023年12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规定》的变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规定》第四条强调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被动股票型基金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不得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流动性服务等其他费用;其他类型基金不得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之外的其他费用。《规定》第六条新增“基金管理人不得通过转换存续基金证券交易模式等方式,规避第五条规定。”某位不具名的非银分析师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该条规定主要指券结基金不适用单家支付15%、小基金(即上一年末股票型、混合型基金管理规模合计未达到十亿元人民币的基金管理人)30%的上限。监管此举意在限制新增通过转化成券结基金的模式去绕过该规定。《规定》第八条也针对券结基金做出调整。即基金管理人不得使用交易佣金向第三方转移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外部专家咨询、金融终端、研报平台、数据库等产生的费用。但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采用券商交易模式的基金,使用交易佣金向第三方证券公司支付研究服务费用的除外。《规定》第九条新增:基金管理人委托货币经纪公司为基金提供经纪服务的,相关服务费用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前述分析师表示,这主要针对债券交易,货币经纪公司为银行间债券交易提供的服务,不从基金资产列支。《规定》第十一条新增: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合规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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