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登记、暂停备案 中基协严厉处分问题私募
===2024-12-9 16:50:29===
12月6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对两家私募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其中,湖南伟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基金募集完毕后未备案、基金投资不合规、信息披露不及时等情况,被撤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杭州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私募基金募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违规情况,被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十二个月。今年以来,协会已经发布了150余份针对私募机构的纪律处分相关公告,另有1429家私募机构被注销。 伟大基金被撤销登记 经查,湖南伟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大基金”)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根据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伟大基金存在部分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未按照协会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情况。二是伟大基金将部分私募基金财产投资于伟大基金实际控制人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或项目。三是伟大基金未要求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未合理审慎地审查投资者是否符合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四是未及时更新登记信息。根据伟大基金提供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欧向博自2010年4月至2019年5月任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2019年12月至今任总经理,并且在相关产品《投资法律文件会签表》中“总经理”处签字,但是欧向博至今仍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中登记为伟大基金的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条款,协会决定作出撤销伟大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纪律处分。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被撤销后,相关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基金”“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私募基金活动,不得新增投资者和基金规模,不得新增投资。如相关当事人有在管私募基金产品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协会自律规则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及时清算私募基金财产或者依法将私募基金管理职责转移给其他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被撤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对未清算的私募基金的受托管理职责和依法承担的相关责任,不因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被撤销而免除,不得通过注销市场主体登记、变更注册地等方式逃避相关责任。基金财产处置完毕的,相关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或者注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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