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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自查报告
===2024-12-16 18:49:40===
12月12日晚间,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均发布公告称,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A股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涉及11名相关自然人买卖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A股股票,包括国泰君安副总裁韩某达、国泰君安总审计师赵某等。不过,韩某达和赵某等都在相关报告中解释,相关交易都发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及总审计师之前,持有国泰君安的股票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基于本人和家庭的资金需求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从金额上看,其间韩某达卖出138600股国泰君安A股股票,赵某卖出72700股国泰君安A股股票,两者都没有买入相关股票。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基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及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自查情况,并在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相关说明与承诺以及访谈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相关机构及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国泰君安和/或海通证券A股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其买卖股票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两名高管卖出公司股票公告显示,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国泰君安、海通证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或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前六个月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首次披露之前一日止,即自2024年3月5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期间。根据公告,2024年5月15日,韩某达卖出138600股国泰君安A股股票;赵某于2024年10月16日卖出20000股国泰君安A股股票,于2024年10月17日卖出52700股国泰君安A股股票。韩某达自2024年7月17日起担任国泰君安副总裁,其已出具自查报告,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韩某达承诺:“本人持有国泰君安的股票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人于2024年7月17日起担任国泰君安副总裁,交易国泰君安股票行为发生在本人担任国泰君安副总裁之前。”韩某达表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国泰君安股票的行为,是基于本人的资金需求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国泰君安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国泰君安股票的情形。”赵某自2024年10月30日起担任国泰君安总审计师,其已出具自查报告,就前述买卖股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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