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健钧:激发市场化资金活力创投行业大有作为
===2025-1-15 18:40:32===
萌芽、生长、无畏风雨。若以国内第一只创投基金成立为时间节点,中国创投行业刚刚步入三十而立的黄金年代。
“中国的创业投资能够大有作为。”对于中国创投行业的未来,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首席专家,《中国科技投资》杂志社总编刘健钧十分笃定地说。
这份笃定,跨越了30余年。在参与了国内第一只创投基金的管理后,他投身创业投资热潮。他面临的并不是一条坦途,但仍是理想中的大道。
国资创投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边界点在哪里,如何破解创投基金税收“二元难题”,长期资金的体制障碍、法律障碍又在哪里……
刘健钧已胸有定见。
行业处于转型关键期
:三十多年前,你就参与过国内第一只创投基金淄博基金的管理工作,创投行业历经30多年的发展,怎么看待当前行业所处的阶段?
刘健钧:当前我国创投行业正处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虽然目前创投行业的发展遇到一些困难,但无论是创投行业发展本身,还是国家创业投资的体制、机制,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上世纪90年代初,原国家体改委、人民银行开始探索按国际惯例推进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当时,原国家体改委正在山东淄博开展全国农村经济改革试点示范区,故推动和指导原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筹备成立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1992年11月1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淄博基金以公司形式成立,这是我国被公认的第一只创投基金。后来,我曾以淄博基金公司代理董事会秘书身份直接参与了管理工作。
到了1999年,“科教兴国”战略受到各方高度重视,在原国家计委研究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证监会推进创业板建设等多方面因素的推动下,北京、上海、深圳等地陆续成立了一批不叫“基金”但类似基金的创投机构。
2005年11月15日,为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规范其投资运作,鼓励其增加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创投(基金企业发展进入了法制化轨道。
经过30余年的发展,如今创投行业的环境好了很多。目前,我国创投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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