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何杰:壮大耐心资本需要多管齐下
===2025-1-27 18:18:31===
”,做耐心资本的践行者。其核心原则是“对赌回购不应伤害公司正常经营”,确保投资者利益和企业发展之间的平衡。
其次,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针对“对赌条款”“回购条款”的司法解释,厘清条款合法性。例如,“公司回购基金股权”是否可以简化减资程序,尽量促成由公司回购,而非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回购;对于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回购条款或规避IPO监管的条款,可认定“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回购条款”无效。此外,建议法院谨慎处理基金回购案件的庭审公示,避免市场出现不必要的连锁反应。
此外,建议财政部、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性文件,引导国有创投公司适当延长投资期限或者对赌期限,并出台相关细则。例如,可适当延长政策型基金的存续期。对于涉及调解、和解、调整对赌条款或回购条款的情形,有关部门应给予相关指导细则,避免国有创投基金不敢调解、不敢和解的合规压力。
最后,优化创投基金退出路径、完善行业监管,为创投基金提供更多合理的退出途径。建议在二级市场层面适度放开管制,特别是放宽推动尚未盈利企业的并购政策。
进一步优化税收政策
:鼓励“长钱长投”,需要让长期资金“轻装上阵”。当前,是否有进一步优化税收优惠政策的必要?
何杰:近年来,为鼓励创投资本更好地“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国家出台了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创投资本投向符合条件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允许其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分红所得,减轻税收负担。
目前,税收优惠政策部分条款的标准和门槛设定仍有不够合理之处,制度设计与实践需求不够匹配,使得优惠政策未充分激励“投早、投小”。比如,按目前政策条款,创投投资的轮次越晚、金额越大,能享受的政策优惠金额更大,政策设计上看似对所有轮次的资金抵扣比例一视同仁,但实际上没有体现对早期投入的风险资金的鼓励,公平性略显不足。
:释放长期资金参与创业投资的活力,引导长期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税收减负方面可以如何做?
何杰:在当前的财政背景下,对创投实施大面积税收优惠并不现实,但在针对初创企业投资方面的税收政策仍有优化的空间。
第一,实施与初创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相匹配的抵扣制度或阶梯税率。可考虑构建与投资期限反向挂钩的税率机制,让投资期限越长的创投资本承担的税率越低,以此鼓励各类资本“更有耐心”,支持和助力科技企业发展。
第二,优化完善投资额抵扣范围和抵扣时点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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