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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亿私募映雪投资致投资者血亏60%,R2级产品竟持仓垃圾债,谁来担责
===2025/3/16 22:11:21===
方亮律师认为,一般情况下,基金托管人没有直接向投资者提前通知基金净值亏损异常的法定义务。  “托管人通常不直接决定放开份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出现异常无法履行职责,且符合相关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时,托管人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投资者权益。”项方亮律师表示。  对于代销机构,项方亮律师认为,代销机构在基金销售过程中有义务向投资者揭示基金的风险。  他表示,如果基金净值亏损异常,代销机构若知晓相关情况,从尽责角度出发,应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但这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定义务。如果代销机构在销售基金时存在违规行为,如未充分揭示风险等,导致投资者因基金净值亏损异常而遭受损失,投资者可依法要求代销机构承担相应责任。另外,代销机构没有权力直接放开份额赎回。  (文中林霁、翟舟、叶寻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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