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印发!支持保险公司发起设立私募基金,投资股市并长期持有
===2025-4-1 18:31:55===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未来5年,银行业保险业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科技金融制度逐步健全,专业化服务机制、产品体系、专业能力和风控能力不断完善,外部生态体系持续发展,科技信贷和科技保险扩面、提质、增效,为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更加精准、优质、高效的金融保障,加快实现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 其中提出,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力度。鼓励银行加大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灵活设置贷款利率定价和利息偿付方式。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创新积分制、技术合同、产业链交易等信息,完善科技金融特色产品。对科技型企业营运资金需求测算的具体方法,可根据经营管理实际自行统筹确定。对于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流动资金贷款,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到5年。对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办理的贷款,可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目的和用途,参照《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执行或适用《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贷款可以用于研发及专利产业化。 其中提到,推进科技金融政策试点。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有序扩大至具备经济实力较强、科技企业数量较多、研发投入量较大、股权投资活跃等条件的地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深化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支持保险公司发起设立私募证券基金,投资股市并长期持有。开展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研究扩大试点银行、地区和企业范围,支持科技企业特别是“链主”企业进行产业整合,畅通资本循环。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发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研究扩大知识产权内部评估试点。 全文如下: 各金融监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理财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各金融控股公司: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大会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号)有关要求,探索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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