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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创债,创投募资端有望拓展更多资金来源
===2025/5/8 12:26:14===
立、扩募等。新增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内容。支持具有丰富投资经验、出色管理业绩、优秀管理团队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扩募等。据悉,发行人申报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适用“即报即审”的“绿色通道”机制。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可以参照适用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安排,提升科技创新债券审核注册效率,对不存在需重点关注的负面情形的,审核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支持发行人设置预期收益质押担保、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可转换为股权、票面利率与科创企业成长或募投项目收益挂钩、以募投项目收益现金流为主要偿债来源等创新条款。基石资本董事长张维表示,科技创新债券是债券市场“科技板”正式推出的重要标志,充分体现了央行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以及对创投行业的认可。“本次科技创新债券的创新规则发布具有全国性的示范意义,为科技创新债券的可持续发行以及促进发行机构更好地服务早中期科技企业创造了科学、专业以及务实的金融政策条件。”配套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公告》中还明确,将为科技创新债券融资提供便利,优化债券发行管理,简化信息披露,创新信用评级体系,完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等。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5月7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宣布,将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可购买科技创新债券。同时与地方政府、市场化增信机构等一起,采取多样化的增信措施,共同参与分担债券投资人的违约损失风险。可见,本次规则要点包括:发行主体新增金融机构以及优质股权投资机构、简化信息披露、采取即报即审、允许创新债券条款、支持做市交易及质押融资等特别安排,以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贴息和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支持措施。基石资本董事长张维表示,这些措施精准解决的问题都是传统债券与科创行业属性不匹配的堵点与难点(包括期限过短、利率以及担保费率过高以及流动性不足等问题)。“我们认为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特别是配套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能够真正有效缓解股权投资市场社会化资金募资难以及中小科技企业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头部创投机构筹集长期稳定资金的能力。”张维表示,一方面充分体现了“扶优限劣”的行业监管思路,另一方面也深刻践行了“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构建高质量发展格局”的政策宗旨。最重要的是,科技创新债可以用于私募股权基金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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