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来了!基金公司热议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将增加发行浮动管理费率主动权益基金
===2025-5-9 9:30:54===
5月7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聚焦投资者回报与行业长期发展,落实新“国九条”要求,提出25条举措,标志着公募基金进入以回报为导向、高质量转型的新阶段。对于方案的发布,基金公司也纷纷展开热议,多家管理人针对费率机制革新、优化主动权益收费模式,壮大权益类基金、提升市场活力,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等方面进行了解读。也有基金公司表示,下一步将根据相关要求,增加发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率主动权益基金,进一步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探索优化主动权益类基金收费机制,强化与投资者利益绑定5月7日,证监会正式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优化基金运营模式、完善行业考核评价制度、提升公募基金权益投资规模与占比等举措,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一揽子政策措施,也为公募基金的后续工作指明了方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行动方案提出的25条举措中,对主动权益类基金收费机制的探索受到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的高度关注。与国际成熟市场类似,目前我国主动权益类基金主要采用固定费率模式,按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2023年7月,证监会启动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印发了《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提出在坚持以固定费率产品为主的基础上,研究推出更多浮动费率产品试点,完善公募基金产品谱系,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选择。同年8月25日,首批20只浮动管理费率产品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成立以来均平稳运行。易方达基金负责人表示,行动方案提出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费率机制,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对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确定具体适用管理费率水平。推出这类浮动费率产品,是公募基金行业对收费模式的有益探索,将有助于促进形成行业健康发展与投资者利益更加协调一致的良好生态。同时,行动方案还提出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制定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监管指引,明确基金产品业绩的设定、修改、披露、持续评估及纠偏机制,将引导行业机构严谨客观选用业绩比较基准,切实发挥业绩比较基准在确定产品定位、明晰投资策略、表征投资风格等方面的功能,强化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经理的投资行为约束,保障产品风格稳定性,帮助投资者更好地评估与衡量基金业绩表现。“易方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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