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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监管持续加强 沪浙启动私募基金自查
===2025-5-15 2:38:18===
  证券时报记者从业内获悉,近日,上海、浙江等地相继启动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查工作。自查内容涉及私募经营各个环节,上海监管部门还对量化私募的投资运作提出了多项明确要求。  有私募人士表示,近年来,私募行业的监管持续加强,推动行业合规水平整体提升。未来,私募行业的头部效应将进一步显现。从内控角度看,头部私募的合规要求或逐步向公募靠拢。  私募自查相继启动  4月底,上海证监局向私募机构下发《关于规范上海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的通知》,组织上海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展规范经营运作的相关工作,包括组织集中学习、参与合规培训、开展自评自纠等,相关工作要求在6月中旬前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自评自纠除了涵盖私募管理人基本情况,还涉及基金投资运作的诸多问题。在自查要求中,证券类基金中的主观策略类和量化策略类有所区分。其中,对于证券类基金(量化策略类),监管要求私募管理人自查的内容包括:中性产品贝塔敞口是否全部覆盖;对冲后投资组合是否存在风格暴露;模型风险压力测试是否执行到位;回测模型是否充分考虑尾部风险;策略是否公平对待不同产品、不同投资者及自营盘;程序化交易是否设置合理风控约束;下单算法是否充分纳入考量流动性因素;IT系统建设可靠性是否合理评估;开展衍生品业务是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潜在风险及杠杆;是否建立业绩归因分析机制等。  继上海证监局后,浙江证监局近日也下发《关于开展浙江辖区2025年促进私募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的通知》,要求辖区内私募基金管理人填写评估问卷。  上述问卷内容包括基本要求、资金募集、投资交易、内控及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与报送和投资者适当性六大部分。在投资交易部分中,监管特别要求私募管理人自查是否开展或参与“资金池”业务:(1)不同基金资产进行混同运作,资金与资产无法明确对应;(2)基金产品未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未单独编制估值表;(3)脱离对应标的资产的实际收益率进行分离定价;(4)基金产品未进行实际投资或者投资于非标资产,仅以后期投资者的投资资金向前期投资者兑付投资本金和收益;(5)基金产品所投资产发生不能按时收回投资本金和收益情形的,基金产品通过开放参与、退出或滚动发行的方式由后期投资者承担此类风险。  扶优限劣持续深化  “对于私募行业,监管最近几年都一直秉承着‘扶优限劣’的大方针。就头部私募或者百亿私募而言,加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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