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完善“硬约束”,推出私募标准化信息披露体系呼声渐高
===2025-5-16 13:02:42===
财富管理的健康发展,让大众学会健康财富管理。 邱小敏进一步表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需要完善的制度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高度共识,以及对投资主体和融资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进行更优的设计与更公平的保障。同时,还需不断升级监管理念,形成更为强大的监管合力。 “在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方面,应建立多条畅通无阻的维权救济渠道,以有效化解投资者纠纷。” 姚辑向记者表示。她认为,首先要增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通过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提升其风险意识和维权能力;其次是用好当事人承诺、先行赔付等制度工具,提高投资者赔偿救济效率;此外,要优化资本市场环境,把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侵害行为挡在门外,让全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化,将回报投资者的理念融入公司治理中。 政策护航保障投资者权益 5月15日,正值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投资者权益保护迎来新规。 当天,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以强化司法行政协同,全方位助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保护意识,持续优化投资者“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得好”的良好市场生态,切实全面保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多位律师表示,在众多刑事案件中,许多投资者由于对投资项目缺乏深入了解,最终导致财产损失。律师建议,普通个人投资者在投资私募基金时,应重点考察其发起人的投资逻辑、商业模式及运营模式,如途径和方式是否合法等等。 中国证监会亦于近日公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旨在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强对募集资金的严格监管。 “信息不对称仍是最大的‘暗礁’。”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周道许表示。他提到,在2024年监管通报的典型案例中,超60%涉及“未如实披露资产标的”或“夸大收益预期”,直接导致投资者决策偏差。此外,投资者教育亦滞后于产品迭代,调研显示,仅23%的私募投资者能准确理解“合格投资者”的定义,超40%的私募投资者对“平仓线”“份额赎回限制”等关键条款存在认知盲区。 周道许建议,首先应完善私募行业的“硬约束”,以规则确定性对冲市场的不确定性,即推动标准化信息披露体系、建立风险分级与适配机制、强化管理人信义义务;其次,需构建数字化保护生态,以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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