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落实费率改革 华夏基金新型浮动费率基金获批
===2025-5-27 10:42:53===
5月7日,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旨在通过系统性制度重构,推动行业实现从“规模驱动”向“回报导向”的根本性转变。方案发布后,华夏基金积极响应,率先申报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华夏瑞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切实落实《行动方案》关于提升投资者投资体验与获得感的要求。5月23日,华夏瑞享回报混合正式获得证监会发行批文。《行动方案》中强调,要优化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推行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对于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确定具体适用的管理费率水平,明显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低档费率。华夏基金此次申报的华夏瑞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基金管理费由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组成,其中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取决于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长和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水平,分档收取 ,切实体现了《行动方案》所倡导的理念。具体而言,当投资者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持有期限不足一年(即365天,下同),则按1.20%年费率收取管理费;持有期限达到一年及以上,则根据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分别确定对应的管理费率档位:若持有期间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超额收益率(扣除超额管理费后)超过6%且持有收益率(扣除超额管理费后)为正,按1.5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若持有期间的年化超额收益率在-3%及以下,按0.6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其他情形按1.2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这种创新的收费模式,实现了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利益深度绑定,激励管理人提升投资能力,追求业绩稳定性与可持续性。业内分析人士表示,浮动管理费机制以优化费率激励管理人提升业绩,强化利益共担,具有强调长期投资、扶优限劣、超额收益与风格明晰等正面导向。华夏基金率先推出新型浮动费率基金,为行业树立了积极榜样,随着更多基金公司落实《行动方案》,公募基金行业有望构建更健康的生态,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对基金公司管理能力和系统能力提出了全新考验。与传统固定费率基金不同,浮动费率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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