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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证监局罚“老鼠仓” 亏损案 指向国寿安保前员工李丹
===2025-8-18 16:16:21===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8日讯 今日,财联社发布《又一“老鼠仓”亏损案,基金经理趋同交易3312万,亏损后被罚60万》一文,文中称,天津证监局最新披露,针对李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一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李丹未申请听证,但提交陈述申辩材料,提出涉案期间部分趋同股票并非其授意下的交易、造成趋同具有合理原因、资金没有直接进入“王某”账户等陈述申辩意见。经复核,该局对上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并最终决定对李丹处以60万元罚款。文章还称,从罚单披露的各项细节来看,此次被罚主体指向国寿安保前基金经理李丹。天津证监局指出,李丹于2023年12月入职某基金公司。公开信息显示,原国寿安保基金经理李丹的入职时间为2023年11月,与上述时间更为接近。值得注意的是,李丹操纵账户趋同买入近3312万元,交易结果以亏损收场。对此,中国经济网记者电话联系国寿安保基金相关人士,但截至发稿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原文如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李丹)当事人:李丹,女,1982年10月出生,住址:北京市海淀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李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进行了陈述和申辩,但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经查明,李丹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李丹知悉相关基金未公开信息2013年12月9日,李丹入职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李丹担任某基金的基金经理,负责该基金具体投资运作,知悉该基金投资决策情况、交易情况、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二、李丹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活动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李丹控制“王某”证券账户从事与基金未公开信息相关的交易活动,李丹作出交易决策,指示杨某尘具体实施下单操作。相关交易与基金发生交易趋同,趋同买入股票41只,趋同买入股票占比74.55%,趋同买入金额3311.97万元,趋同买入金额占比72.77%,交易亏损。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情况说明、基金交易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证券账户资料、银行交易流水、交易所计算数据等证据,足以证明。李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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