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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同交易3300余万还亏了,80后女基金经理涉“老鼠仓”被罚60万元
===2025-8-18 17:23:27===
  一则罚单揭开了基金行业又一起“老鼠仓”案件的面纱。  8月18日,天津证监局对北京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经理李丹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作出处罚。  李丹为80后女性,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据调查,她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因趋同买入金额达3311.97万元,决定对其处以60万元罚款。从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来看,李丹与国寿安保基金前基金经理李丹的信息存在高度重合。  有业内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透露,涉事的李丹正是国寿安保基金前基金经理。第一财经就此事向国寿安保基金方面进行求证,公司回应称:该名前员工所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事项,系其个人行为。  趋同交易3300余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详细披露了李丹的违法过程。她于2013年12月9日入职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担任某基金的基金经理,负责该基金具体投资运作,知悉该基金投资决策情况、交易情况、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  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李丹控制“王某”证券账户从事与基金未公开信息相关的交易活动,李丹作出交易决策,指示杨某尘具体实施下单操作。相关交易与基金发生交易趋同,趋同买入股票41只,趋同买入股票占比74.55%,趋同买入金额3311.97万元,趋同买入金额占比72.77%。值得注意的是,相关交易最终以亏损告终。  天津证监局表示,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情况说明、基金交易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证券账户资料、银行交易流水、交易所计算数据等证据予以证实。  面对监管调查,李丹曾在书面材料中提出申辩,称涉案期间部分趋同股票并非其授意下的交易、造成趋同具有合理原因、资金没有直接进入“王某”账户等陈述申辩意见。但经复核,天津证监局表示对其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该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李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对此,天津证监局决定,对李丹处以60万元罚款。  为何顶风作案?  这位北京80后女性基金经理究竟是谁?虽然处罚决定书中隐去了基金管理公司以及产品名称,但第一财经梳理发现,公告披露的关键信息与国寿安保基金前基金经理李丹的相关信息高度重合。  公开资料显示,行业中共有4位同名基金经理,其中李丹于2013年加入国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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