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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基金·新价值——北京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在行动|加强核心投研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
===2025-9-24 11:05:30===
行浮动费率基金   大力推行浮动费率基金,突出强化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方案》明确提出,积极支持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创新发展,研究推出更多与基金业绩挂钩、投资者回报绑定、鼓励长期持有的浮动费率基金产品。浮动费率机制的核心在于以基金实际业绩为依据动态调整管理费率,基金表现优则管理人得益,业绩不佳则相应降低费用,真正实现“多赚钱才多收费”,打破以往“旱涝保收”的收入模式。   这一机制不仅强化了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也将激励机制从“管理规模”转向“创造回报”,引导基金公司更专注于投研能力的建设和长期价值的实现。同时,通过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改善投资者体验,培育理性投资文化。浮动费率机制体现了“投资者最佳利益导向”,是行业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信义义务的重要体现,对于重塑基金行业长期主义理念、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具有深远意义。   在《方案》发布后,银华基金积极参与了首批新模式浮动管理费率基金的发行,该基金致力于探索与持有人利益共担机制,管理费率与持有时间和业绩挂钩,在持有期满足的背景下,收益达标多收,收益未达标少收。从行业导向来看,首先,以满足一定的持有期作为浮动费率机制的背景,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克服短期交易冲动。其次,激励基金管理人充分发挥主动管理能力,切实提升创造超额收益的能力。再次,根据投资者实际盈亏情况收取不同费率,真正践行以投资者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实现基金公司与持有人的利益共担。   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约束作用   《方案》显示,制定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监管指引,明确基金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设定、修改、披露、持续评估及纠偏机制,对基金公司选用业绩比较基准的行为实施严格监管,切实发挥其确定产品定位、明晰投资策略、表征投资风格、衡量产品业绩、约束投资行为的作用。   银华基金全面评估存续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力求搭建出体现基金经理投资风格的基准体系,形成“策略定位-基准锚定-绩效评估”的决策机制,深知基金产品开发应该严格根据基金类型、投资范围、投资理念与投资策略等因素设定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业绩比较基准作为确定产品定位、明晰投资策略、表征投资风格的一条重要的“基准线”。明确清晰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有助于避免风格漂移,能够让投资者更加准确评估基金表现,增强对公募基金的信心,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全面强化长周期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   《方案》提出,改革基金公司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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