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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合同约定投资、承诺最低收益……私募这些行为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2025-10-17 21:22:19===
  中证报中证网讯(记者张韵)深圳证监局10月17日发布的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前海京信供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杨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近期,多家私募因一些违规行为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从10月以来发文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来看,违规行为涵盖投资决策流程、人员管理及信息更新、相关材料留存、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等多个方面。  未按合同约定投资  据悉,深圳前海京信供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部分私募基金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的违规问题。杨智负责相关私募基金投资运作,实施了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的违规行为,作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未恪守相关行为规范。  相关行为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八项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因此,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前海京信供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杨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因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被罚的私募不止一家。  10月9日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深圳前海鼎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也存在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的情形。  涉及多类违规情形  整体来看,近期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私募涉及违规情形较为多样。其中,部分情形呈现出一定的共性。  以深圳前海鼎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例,除了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外,两家公司都存在负责私募基金投资运作的人员未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未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更新管理人信息、管理的基金投资层级不符合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的规定、未妥善留存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的相关资料等情形。  此外,深圳前海鼎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独立进行投资决策的情形。杨东函、麦伟彪实际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及投资运作等工作,作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未恪守相关行为规范。  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则还存在负责私募基金实际投资运作的人员并非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经理、不公平对待同一私募基金的不同投资者、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信息、未妥善留存部分私募基金投资决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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