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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以业绩比较基准为尺,“锚定”基金管理人投资行为
===2025-11-2 13:13:26===


今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并将其与基金公司评价、基金评价评奖以及基金经理绩效薪酬相关联。为落实《方案》的要求,近日,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及配套操作指引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指引》共六章二十一条,主要内容如下:一是突出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作用,业绩比较基准应当体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核心要素和投资风格,一经选定则不得随意变更。二是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全流程内控机制,提高内部决策层级,确保投资风格稳定性。三是发挥业绩比较基准的评价作用,规范薪酬考核、基金销售、基金评价等对业绩比较基准的使用要求。四是健全多道防线,在基金管理人自我约束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和基金托管人监督。《操作细则》共六章二十九条,进一步明确了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展示、信息披露、风险控制、合规管理等具体操作规范。华夏基金表示,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及操作细则的出台,这是公募基金落实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又一重大举措,指引及操作细则的出台旨在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和使用,完善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将有效规范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加强公募基金行业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的作用,提升投资者体验。业绩比较基准作为基金产品设计的核心要素,贯穿基金投资运作全周期,是界定基金投资范围和风格的重要指标,也是评估基金业绩的专业标尺。业绩基准明确规定了基金的投资方向和风格,通过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过往长期走势,可以大致判断基金产品的收益风险特征,清晰地评估基金产品是否与投资者的投资目标与风险承受能力相适配;同时,投资者可以通过对比基金收益与基准表现,更好地了解基金经理的主动管理能力。华夏基金认为,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及操作细则的出台,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评价基金的标准,更成为约束基金管理人投资行为的“锚”。《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对基金公司选用业绩比较基准的行为实施严格监管,切实发挥其确定产品定位、明晰投资策略、表征投资风格、衡量产品业绩、约束投资行为的作用。指引及操作细则将要求基金公司严格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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