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的“编外人”——亿元罚单敲响私募内控警钟
===2025/11/19 6:29:25===
盈亏也全部由其承担。2022年11月起,林某某又向“何某龙”借用东莞证券、中信证券账户,同样包揽了该账户在杭州IP地址下的全部交易决策与操作,交易所用资金为账户内原有资金,盈亏仍由林某某个人承担。 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9月6日,林某某通过上述四个证券账户,在沪深两市持续进行趋同交易,从中获利近9000万元。 浙江证监局表示,综合考量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及社会危害后果,决定对林某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857.69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罚没合计1.7715亿元,同时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内控参差:谁来约束“编外人”? 看似是趋同交易的普通案例,但是多位业内人士称,这暴露出当前部分私募内控的盲区。 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获悉,近年来,头部私募尤其是量化私募设立关联科技公司的不在少数,背后原因有三:一是私募的员工可能分布在不同的城市,设立科技公司可以将交社保、纳税等问题便利化;二是量化私募往往会对核心人才进行保密,安排在科技公司无需公布其姓名和从业经历;三是突破薪酬限制,以股权激励吸引顶尖技术人才。 表面来看,设立科技公司对私募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但事实上却暗藏风险。 一方面,科技公司的内控制度参差不齐,为“有心人”提供了违规空间。 深圳一位中型量化私募人士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坦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1号》曾明确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科学合理、运转有效的内部控制、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包括运营风险控制、信息披露、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关联交易管理、防范内幕交易及利益输送、业务隔离和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等制度。但是部分私募对于旗下科技公司的管理相对宽松,没有进行严格的信息隔离,没能从源头约束一些违规行为。 黑崎资本首席战略官陈兴文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林某某虽非私募从业人员,但能接触并加工核心信息,反映出部分私募关联公司在人员管理和信息隔离方面的不足。沪上一位量化私募创始人也坦言,经过近年来的规范发展,私募基本建立了严格的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甚至部分谨慎的机构还不允许员工买卖股票。但是对于旗下科技公司的管理,各私募的风格差异较大,有些私募在信息隔离上较为松散。 另一方面,技术人员未经培训,合规意识淡薄。 “有些IT人员是不具备趋同交易的风险意识的。”某量化私募公司合伙人
=*=*=*=*=*=
当前为第2/3页
下一页-上一页-
=*=*=*=*=*=
返回新闻列表
返回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