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招商瑞和1年持有期混合清盘
===2025/11/28 10:50:19===
@page{size:8.27in11.69in;margin-left:1.25in;margin-right:1.25in;margin-top:1in;margin-bottom:1in} p{line-height:115%;text-align:justify;orphans:0;widows:0;margin-bottom:0.1in;direction:ltr;background:transparent} p.western{font-family:Calibri,serif;font-size:14pt} p.cjk{font-size:14pt} p.ctl{font-size:18pt} a:link{color:#0000ff;text-decoration:underline} a:visited{color:#800080;text-decoration:underline}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7日讯 今日,招商基金发布招商瑞和1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报告称,招商瑞和1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8日《关于准予招商瑞和1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号)注册公开募集,自2021年3月24日起基金合同生效。根据《招商瑞和1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截至2025年11月11日日终,该基金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该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11月12日发布了《关于招商瑞和1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
当前为第1/2页
下一页-
=*=*=*=*=*=
返回新闻列表
返回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