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圣元环保投资私募爆雷再现新进展!招商证券作为托管人责任何在
===2026/1/6 23:27:54===
证,但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复。不过,记者注意到,招商证券近日公开回应,在投资人联系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投资人核查相关情况,同时对该产品托管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排查,公司已经按照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了托管人职责,对产品投资比例、杠杆超标等违反合同情况严格履行了监督提示职责。  对于净值披露情况,招商证券在上述回应中提到,信息披露是管理人的职责,净值信息由管理人向投资者披露。管理人负有对投资者准确、真实披露产品净值信息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托管人既无法定义务也无手段直接触达投资者。招商证券表示,后续将积极配合相关方依法依规处理后续事宜,同时针对近期相关方对公司的不实指责,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关键在于是否审慎监督  招商证券的系列回应,再次引发市场对券商作为私募基金托管人责任边界问题的热议。那么,在上述私募爆雷的背景下,招商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智斌表示,招商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其责任边界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加以判断。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托管人的核心职责集中在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执行管理人投资指令、办理清算交割、复核基金净值以及监督投资运作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范围。托管人并不承担保证基金投资收益的义务,也不直接参与基金的投资决策。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德怡也提到,基金托管人的责任边界主要取决于是否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勤勉尽责义务。托管人在私募基金运作中的角色更侧重于形式合规监督,而非实质性投资决策或信息披露责任。招商证券的责任应限于合同和法规框架内,若能证明已履行形式审查义务(如定期对账、监督划款),则主要责任可能落在管理人深博信投上,托管人仅承担部分责任或无责。  “招商证券回应中提到的净值文件被篡改问题,如果属实且托管人仅依据管理人提供的数据进行形式复核,那么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托管人通常不就此承担直接责任。但关键问题在于托管人是否尽到了审慎监督义务,例如是否按规定流程对净值异常波动提出质疑、是否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规行为、是否在基金清算等环节履行了应尽职责。司法实践中,法院不会仅因基金亏损就判定托管人赔偿,而是重点审查其实际履职过程是否存在过错。至于合同外的承诺函问题,如果托管人确实不知情,原则上不构成其责任依据,但如果托管人员
=*=*=*=*=*=
当前为第2/4页
下一页-上一页-
=*=*=*=*=*=
返回新闻列表
返回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