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最新发布!首部落实私募条例的行政规章来了,强化穿透和差异化披露
===2026/2/28 16:50:15===
基金、依法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应当予以配合。《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办法》鼓励增加自主披露内容,除依照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应当披露的信息外,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标的等情况自愿增加向全体投资者披露的内容。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办法》还强化了重点风险环节信息披露要求,确保投资者了解私募基金是否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以及实际投资运作等情况,并按照规定和基金合同等约定的方式行使权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具体来看,《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办法》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信息披露文件中全面、客观揭示私募基金投资运作风险,对设计复杂、风险较高的私募基金以显著、清晰的方式揭示投资运作及交易等环节的相关风险。细化关联交易、投向衍生品资产和流动性受限资产、跨境投资等的披露要求。完善投资者获取信息的机制安排,要求管理人明确投资者就信息披露事项进行咨询的联络方式,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无法正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的机制安排。 设置差异化信息披露安排 针对私募证券及股权基金的不同运作特征,《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办法》设置差异化信息披露安排。在披露内容上,私募证券基金要求披露净值、收益费用等财务信息、投资资产、流动性受限资产、跨境投资、托管人复核意见等信息,私募股权基金要求披露净资产、收益费用等财务信息、投资标的、新增及退出投资情况等信息。在披露频率上,针对私募证券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不同特征设置了差异化安排。 在发挥托管、审计等外部监督作用方面,《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办法》强化托管人的职责要求,要求其对私募证券基金财务情况等信息及时进行复核审查,履职过程中如发现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存在已经或者可能对投资者权益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的,应当提示管理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现基金管理人涉嫌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或者失联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同时,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审计监督作用。 对于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机构或从业人员,《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办法》加大处罚力度,推动各市场主体提高信息披露规范水平。此外,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违反《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情形,依法采取处罚措施。 全面加强私募基金监管之举 截至2026年1月底,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1.9万家,管理基金数量13.9万只,管理基金规模22.4万亿元。《私募基金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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