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私募基金信披办法,全面规范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行为
===2026/2/28 17:10:24===
证监会2月27日消息,近日,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压实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信息披露责任,规范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行为,有利于提高私募基金运作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作为首部落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行政规章,办法建立健全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其发布是全面加强私募基金监管、优化监管安排的重要举措。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证监会正在指导基金业协会同步制定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信息披露具体操作要求,将尽快公开征求意见并发布。 要点概览 针对私募证券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不同特征设置了差异化安排 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信息披露文件中全面、客观揭示私募基金投资运作风险,对设计复杂、风险较高的私募基金以显著、清晰的方式揭示投资运作及交易等环节的相关风险 细化关联交易、投向衍生品资产和流动性受限资产、跨境投资等的披露要求 要求管理人明确投资者就信息披露事项进行咨询的联络方式,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无法正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的机制安排 发挥托管、审计的外部监督作用 加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系统性明确各市场主体信息披露责任 近年来,我国私募基金行业迅速发展,已经成为资本市场乃至经济运行的重要参与力量。前期私募基金有关规则在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方面的规定较为原则,缺乏专门行政规则,信息披露规范要求不够具体细化,穿透披露等要求不足,亟需优化完善有关规则,弥补制度短板。 为全面规范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行为,提高私募基金运作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制定了办法。 办法共七章四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压实各市场主体的信息披露责任;全面明确细化披露要求,强化穿透披露;强化风险揭示,更好保护投资者权益;实施差异化信息披露安排;发挥托管、审计的外部监督作用。 办法系统性明确各市场主体信息披露责任。 具体来看,一是压实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第一责任。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以私募基金投资者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规定和约定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向投资者披露私募基金信息。 二是进一步明确私募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披露责任。托管人应当履行与私募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信息披露职责,包括披露基金托管协议,定期出具基金托管人报告、对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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