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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热议信披新规:打破“信息黑箱”,筑牢制度之基
===2026/3/3 20:46:45===
规范性和专业性。  2.厘清信披指标时限,实现差异安排  总的来看,《办法》主要厘清了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核心指标与时限,同时充分考虑不同类型、不同投向私募基金的运作特征,在披露内容、披露频率、审计要求等方面做出了差异化安排。  聚焦私募证券基金专属要求,黑翼资产向记者介绍指出,《办法》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设置了高频、细化、精准的专属规则,核心集中在净值披露、定期报告、审计要求三大方面,是管理人日常合规工作的核心内容。  具体来看,季度报告披露内容涉及九大类,与之前仅要求“基金净值、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投资组合情况”的规定相比,更加丰富详尽;年度报告除了季报的九大类外,还增加了年度财务报告、管理人报告、托管人报告等内容。  同时,与之前的规定相比,《办法》适当放宽了季报的披露时限,由10个工作日改为一个月,给予管理人更充足的时间梳理、完善披露内容,有利于保障披露质量。  在股权、创业投资基金方面,记者还了解到,围绕此前“取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披露季度报告的强制要求”的行业意见,《办法》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定期报告的披露频率由季度修改为半年度,对创业投资基金的信披频率则设定为一年。  在内容上,《办法》则要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应当披露私募基金投资标的名称、投资金额及比例、投资标的投资架构、权属确认等情况。  “实施差异化安排,兼顾了规范与效率。”上海重阳投资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读称,“这种精准施策的做法,既保证了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又避免了‘一刀切’带来的不必要的合规成本。”  3.强化穿透披露,加强处罚震慑  首次以法定形式对穿透披露进行监管,是此次新规最受关注的焦点之一。《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投向其他私募基金或者依法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公募基金除外)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按照前款第四项规定披露投资资产情况时,还应当披露投资路径、穿透后的投资资产情况。”  朱可骏向记者指出,新规对基金投资的高风险资产提出了细化披露要求,对嵌套投资提出了穿透披露要求,“这些高水平、标准化的披露要求,将促进行业机构完善信息披露流程和内控制度,减少选择性披露、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推动行业精细化规范化发展。”  黑翼资产同样提到,让穿透披露成为刚性要求,是此次《办法》体现的核心监管导向之一。针对常见的投资嵌套等情形,要求投资其他私募基金、资管产品、特殊目的载体时,必须穿透披露至最终底层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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