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信披新规来了!划定清晰标尺,影响多大?
===2026/3/16 11:49:42===
(从谈话提醒到撤销登记),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赋予投资者从信息获取到权利救济的完整工具箱。 信息披露进一步精细化透明化 针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杠杆比例、跨境投资等特定领域的投资风险,新规通过进行专项披露、引入外部审计等制度安排,进一步强化了相关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真实性和准确性。 大成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李寿双表示,《信披实施细则》是对《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办法》要求进一步细化,本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内容最大的特点是“精细化”。体现在对具体披露要求的细节把握:比如对于“穿透”披露,第二十九条要求披露穿透后投资规模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前十名的投资项目情况;比如第三十六条要求私募基金规模超过一亿元且自然人投资者二十人以上的私募股权基金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市场头部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表示,新规进一步细化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和实施安排,压实各行业主体信息披露责任,有效提升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与行业透明度,旨在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随着监管要求和自律规则逐步健全完善,投资者各项合法权益得到更有力保障,私募行业将迈向更加规范、透明、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上海重阳投资认为,新规首次针对高集中度投资(单一债券10%、其它单一资产25%)提出了包括“同一资产名称、类型、代码(如有)、股票所属行业分类(如有)、投资金额及占比、后续处理方式”等明确披露要求,这一规定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中的投资限制紧密呼应,构成了“事前限制+事后披露”的完整监管闭环,防范高集中度投资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和利益输送风险。 此外,《信息披露细则》明确,当基金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及新三板股票比例合计超过净资产的60%时,基金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审计。流动性受限资产和新三板股票往往缺乏活跃的市场报价,估值难度大,且变现周期长,通过外部专业审计确保基金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防止基金管理人利用非流动性资产操纵净值。 淡水泉认为,此次信息披露模板变化较大,且新增内容明显增多。新规明确要求管理人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具体内容应当不少于模板要求,具体格式虽然可结合产品特点自定,但披露底线不能突破。这一规定的核心意义在于通过“标准化底线”实现私募基金运作的“透明化升级”。允许管理人根据产品特点自定格式的规定既保证了核心信息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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