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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安瑞积极养老五年持有混合清盘 成立3年盈利3%
===2026/3/17 13:16:09===
@page{size:8.27in11.69in;margin-left:1.25in;margin-right:1.25in;margin-top:1in;margin-bottom:1in} p{line-height:115%;text-align:justify;orphans:0;widows:0;margin-bottom:0.1in;direction:ltr;background:transparent} p.western{font-family:Calibri,serif;font-size:14pt} p.cjk{font-size:14pt} p.ctl{font-size:18pt} a:link{color:#0000ff;text-decoration:underline} a:visited{color:#800080;text-decoration:underline}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6日讯 今日,中加基金发布中加安瑞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报告称,中加安瑞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12月6日证监许可【2019】2708号文(《关于准予中加智选进取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以及2022年6月28日证监许可【2022】1392号文准予变更注册后募集,于2022年12月27日备案后正式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加安瑞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该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终止情形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1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5年12月27日。截至202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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