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化私募广东横琴均成存多项违规 被暂停备案12个月
===2026/4/4 3:49:17===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监管办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和纪律处分措施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向横琴均成送达了《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中基协字〔2025〕285号),横琴均成在规定期限内向协会提交书面申辩意见。协会按规定组织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基本事实 经查,横琴均成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从事与私募基金无关的业务。协会检查发现,2019年5月,横琴均成与深圳前海汇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项目资金介绍服务协议》,约定由横琴均成为田某的个人期货资金账户提供管理和投资咨询顾问服务。相关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八条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的相关规定。 二是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募集资金。协会检查发现,2021年4月,横琴均成与杭州瀚邦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瀚邦)签订了《均成资产财务顾问服务协议》,约定由杭州瀚邦为横琴均成提供顾问服务,具体为向横琴均成推荐投资者,协助横琴均成与基金投资者沟通,并推进交易文件签署、交易交割等事项,杭州瀚邦从横琴均成后续收取的基金管理费或业绩报酬中收取分成。银行流水显示,横琴均成实际向杭州瀚邦支付服务费共计89942.31元。横琴均成虽提供了部分投资者适当性材料,但基金推介、销售等前端募集工作有杭州瀚邦参与。此外,横琴均成还分别与浙江臻博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自然人张某签订了类似服务协议。经查,前述2家公司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募集活动的规定。 此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横琴均成及其法定代表人司维还存在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未审慎审查部分投资者提供的资产证明文件的违规行为,分别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十五条、《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以上行为有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服务协议、银行流水、结算明细、机构答复等证据予以确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 二、申辩情况 当事人提出如下申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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