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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6亿元定增上实龙创,被套十年浮亏惨重!知名私募梅山君证索赔一审被判败诉
===2026/4/12 17:36:08===
华夏时报》记者分析表示。  索赔遭拒,定增也有风险  上市发展发布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内容显示,梅山君证作为原告先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上实发展及其他被告,并指控上实发展存在欺诈发行,索赔金额约8.01亿元。后在诉讼过程中将案由调整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索赔金额调整为4.31亿元,并要求依法判决共计35万元的诉讼费用及律师费。  对于君证合伙企业的诉讼请求,上实发展则在答辩中提出了明确不同意见,并表达了六点核心主张:一,明确原告作为专业投资者,投资决策不应被认定为依赖案涉信息作出;二,强调本案属于专业投资者参与的场外非公开发行而引起的纠纷,依法应按一般侵权的相关要件审查;三,认为评估机构采用的收益法及标的公司的盈利预测报告均属预测性信息,依法不构成虚假陈述;四,指出原告所主张的两项信息披露内容不具备重大性;五,进一步主张原告的缔约行为发生于案涉信息披露之前,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六,重申原告的认购价格并未受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影响。  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4)沪74民初754号]内容显示,根据诉讼的相关证据,认为原告的投资决定与案涉虚假陈述之间的交易因果关系并不成立,无权要求被告赔偿其投资损失。上海金融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第四条、第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君证合伙企业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0万元,由梅山君证负担。  不过,对于一审判决结果,无论是作为原告的梅山君证,还是被告的上实发展方面,均认为并非最终结果。  上实发展的公告中特别指出,根据本次案件一审判决内容,现阶段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但本诉讼尚处于法定上诉期内,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审慎评估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梅山君证方面也在给本报记者的回复中表示,已经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上诉。  “该案还未到真正盖棺定论的时候,不论最终判决结果如何,都会对资本市场定增项目产生重大影响,上市公司定增项目肯定存在投资风险,而这种投资风险是由于客观因素导致,还是像上实龙创那样出现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等主观原因所致,仍然取决于司法判决。”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永锋分析。  针对当前资本市场上的定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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