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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曝光私募内部群“互喷”,徐翔“旧部”宋涛一审败诉,知情人士:他已不在公司任职
===2026/4/15 15:43:27===
某拒绝交出2022年财务账本,导致公司不得不花费5万元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补账。  被告宋涛在庭审中提出了多项抗辩。他否认自己是公司财务负责人,称财务工作实际由监事兼财务负责人乔某甲及退休返聘会计王某负责。他同时辩称,在2022年期间自己仍然是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接收财务人员移交的账本属于合法履职。他还指控蒋骏在控制公司后,将个人购买茅台、京东购物卡以及高额律师费等不合理开销试图记入公司账目,其他股东对此不予认可。  被告王某则辩称,自己已于2023年1月按照宋涛的要求将全部财务资料移交,且其并非公司股东或董监高人员,不应成为适格被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第一,公司2022年的账本属于公司法人财产,应归公司所有。根据2023年1月11日宋涛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关于<律师函>的回函》,已明确载明王某已将账本等财务资料移交给宋涛,而宋涛未能举证证明此后其已将账本移交给公司或公司指定人员,故宋涛应当返还。第二,补账费用5万元已实际发生,且企业账册是制作年报的必要材料,宋涛在答辩中也承认不制作年报将面临监管部门处罚,因此该费用具有必要性,宋涛应予赔偿。第三,王某将账本交付给当时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宋涛,不存在过错,故驳回原告对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主文为:一、被告宋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上海逸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的公司账本;二、被告宋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补账费用5万元;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宋涛负担。  本报后续将持续关注逸杉资产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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