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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已暂停与无资质大V合作,部分第三方平台对“收编”态度谨慎,行业等待网络营销细则进一步明确
===2026/5/7 14:19:51===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今年1月,证监会发布《机构监管情况通报》,提出严格禁止基金公司与销售机构与不具备资质的互联网大V合作开展任何形式的基金销售及宣传推介活动。在近几个月的实操中,行业对“资质”并未有明确定义,一些影响力大、引流能力较强的大V如果有从业资格、外加挂靠第三方持牌机构,仍然有公司与其合作。近日,央行等八部门共同发布了《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外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或者变相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记者从业内了解到,下一步监管还将明确证券基金领域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购买金融产品提供转接渠道等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的具体监管要求。受多方面因素影响,4月底以来,多家基金公司已暂停与无资质大V合作。行业密集开展合规学习,品牌宣传亦被纳入营销管控,基金互联网营销迈入全程合规新阶段。最新动态:公募暂停与无资质大V合作近期,暂停与无资质大V合作、强化内部合规学习成为公募行业统一动作。有资深公募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今年1月,监管通报已要求严禁与无资质大V合作,但由于“资质”的相关口径比较模糊,没有明确具体标准,因此业内普遍默认大V具备从业资格、挂靠第三方机构即可满足合规标准,“属于行业自行揣摩的口径”。他表示,《办法》明确要求金融机构需管理员工账号,宣传推广必须使用机构官方账号、企业主体账号,个人名义账号等情况就不符合要求了。“若大V账号以企业为主体注册,那么员工离职时,账号按法律应归属企业,无法带走;但若归员工个人,又不符合新规主体要求,因此符合条件的合作方在市场上极少。”同时,在新规之下,除金融产品本身,业务品牌宣传也被纳入管控,此前的部分“擦边球”打法就随之失效了。另一位中型公募人士也坦言,同业基本已经暂停了和大V合作。“之前我看一些头部大厂还在投,其他公司基本都叫停了,主要资质这条很难界定。按照新规以及公司合规要求,凡是大V都不能合作。”还有公募合规人士告诉记者,新规对合作管理的约束全面升级。“《办法》出台之后,对合作的管理加码了。新规写得非常精准,绕道投教之类的都点出来了,而且写明了品牌相关也算营销宣传。监管下一步细则应该会把很多问题明确清楚,这个舆论生态肯定要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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