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已暂停与无资质大V合作,部分第三方平台对“收编”态度谨慎,行业等待网络营销细则进一步明确
===2026/5/7 14:19:51===
。”在暂停合作的同时,公募机构还将内部政策学习作为重要工作,全行业紧盯后续监管细则。上述资深公募人士就介绍道,“内部学习的时候就说要密集关注后续发布的实施细则、监管规则和自律规范,估计得一步一步来,明确边界权责,也方便后续更合规地开展业务。其实最怕的是灰色地带,只要有人带头试探边界,为了业务就容易卷作一团,明确了反而是最好的。希望早点出细则,对我们来说也是一种保护。”行业现行操作:哪些合作明确禁止,哪些仍在继续?今年1月,证监会发布《机构监管情况通报》,明确要求严禁基金公司与无资质大V开展任何形式的基金销售活动(含基金宣传推介)。那么行业现行是怎么操作的呢?首先,在大V的资质方面,多家公募人士向记者表示,业内默认大V“从业资格+机构挂靠”为合规标准。但这仅仅属于行业内部的揣摩口径,不同机构对该标准的解读与执行也参差不齐。其次,在合作内容方面,基金产品直接投放属于禁止范畴,所有公募机构几乎都已叫停。而对于品牌宣传、投教类合作,行业则呈现两种态度:一部分机构直接采取一刀切暂停策略,力求合规省心;另一部分机构则选择开展不带货的品牌合作,“我们今年和大V的合作基本都集中在品牌和投教层面,现在标准比较模糊,大家也不敢随便乱动”。就在4月底,央行、工信部、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9月30日起正式施行,彻底厘清合规边界。《办法》明确规定,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以外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或者变相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同时将业务品牌宣传正式纳入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范畴,从规则层面对各类违规行为实现全面封堵。记者也从业内获悉,根据《办法》有关规定,监管下一步将明确证券基金领域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购买金融产品提供转接渠道等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的具体监管要求。整体而言,全行业正以审慎态度等待监管细则进一步明确,避免触碰合规红线。业态重构进行时:大V寻路挂靠持牌机构在公募全面暂停无资质大V合作的背景下,行业业态加速重构。部分大V试图通过挂靠持牌第三方销售机构寻求合规路径,也有一些持牌三方机构主动接触大V寻求合作。记者从业内了解到,为延续与公募的合作,部分缺乏资质的财经大V转向挂靠拥有基金销售牌照的第三方机构,通过签署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等方式,以持牌机构员工的身份开展合作,投放合同需与三方机构签订、内容严格走合规流程。但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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