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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清盘 成立3年涨19%
===2026/6/5 17:03:41===
@page{size:8.27in11.69in;margin-left:1.25in;margin-right:1.25in;margin-top:1in;margin-bottom:1in} p{line-height:115%;text-align:justify;orphans:0;widows:0;margin-bottom:0.1in;direction:ltr;background:transparent} p.western{font-family:Calibri,serif;font-size:14pt} p.cjk{font-size:14pt} p.ctl{font-size:18pt} a:link{color:#0000ff;text-decoration:underline} a:visited{color:#800080;text-decoration:underline}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5日讯 今日,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国泰海通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报告称,国泰海通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于2023年5月10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的约定:“原《国泰君安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即2026年5月10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该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原《国泰君安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5月10日,原《国泰君安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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