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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就主动管理ETF发布业务指引,对产品准入、投资运作、信息披露、持续监督等各环节做出要求
===2026/6/17 17:47:17===
致判断ETF份额的实时净值,避免以过高溢价或折价买入/卖出。同时,规则还要求管理人加强IOPV的实时复核,进一步保障数据的可靠性。此外,产品名称需强制标识“主动”字样。《指引》第六条规定,基金名称应包含“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字样,场内简称应包含“主动”字样。这一看似简单的命名规则,实则是对投资者识别权的重要保护。当前市场上ETF种类繁多,普通投资者很难一眼分辨主动与被动产品。强制标注“主动”,有助于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偏好做出清晰的选择。杜绝“发行后不管”,强化持续监督与风险处置机制投资者的保护不仅体现在事前和事中,还延伸到产品运作的全过程。《指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构建了持续监督机制。其中,基金管理人需主动监控与报告。《指引》要求管理人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定期向交易所报送运作报告。这意味着主动ETF不是“发行后不管”,而是处于持续的自我检视和外部监督之下。同时,《指引》对暂停申赎与停牌的应急机制提出要求。当发生风险事件时,管理人可以申请暂停申购、赎回或停牌。这为极端情况下保护投资者利益提供了操作空间。业内人士指出,《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搭建风险监控系统,监控主动管理ETF运行情况,对主动管理ETF潜在风险进行防范、控制和处理,并定期向交易所报送主动管理ETF运作情况的报告。这套风控体系覆盖投资、交易、申赎、估值等各个环节,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处置,筑牢业务安全底线。《指引》贯穿准入、运作、信息披露、风险防控全链条,既契合主动管理ETF的产品特性,又坚守“稳起步”核心思路,在鼓励产品创新的同时守住风险底线。在《指引》制度护航下,主动管理ETF有望成为资本市场引入长期增量资金、服务居民财富管理的新抓手,助力公募基金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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