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安泽纯债基金清盘 成立1年仅盈利1%
===2026/6/18 16:54:46===
@page{size:8.27in11.69in;margin-left:1.25in;margin-right:1.25in;margin-top:1in;margin-bottom:1in} p{line-height:115%;text-align:justify;orphans:0;widows:0;margin-bottom:0.1in;direction:ltr;background:transparent} p.western{font-family:Calibri,serif;font-size:14pt} p.cjk{font-size:14pt} p.ctl{font-size:18pt} a:link{color:#0000ff;text-decoration:underline} a:visited{color:#800080;text-decoration:underline}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8日讯 昨日,兴华基金发布兴华安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报告称,兴华安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12月6日证监许可[2024]1832号文准予注册,基金管理人为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兴华安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26年5月22日计票表决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兴华安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5月23日在规定媒介就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兴华安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该基金自2026年05月25日起进入清算程序。该基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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