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基金“漂绿”: 命名、基准、策略全链条硬约束
===2026/6/22 7:36:00===
纯债型基金20只,混合型FOF基金27只,混合债券型二级基金14只,其他类型产品数量相对较少。业绩比较基准与组合约束根据规定,各公募基金管理人应用可持续投资策略的基金不符合指引第十一条规定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不符合指引其他规定的,应当自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予以调整。指引第十一条要求,主要应用可持续投资策略的基金,应当设定体现可持续投资策略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应当合理设定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行业配置偏离限额,并避免高比例投向单一行业或者主题,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条款被业内人士视为指引中“最具实质约束力”的条款。张雯倩表示:“第十一条触发严格过渡期要求。不符合的须跟随证监会业绩比较基准指引时间要求整改,不享有指引的一年宽限期。这意味着业绩比较基准可能率先进入自查和适配流程。”招商证券认为,存量产品需要重点评估现有业绩比较基准是否能够体现基金名称、合同约定、投资策略和组合风格。若现有基准仍为普通宽基指数、普通债券指数或其他非可持续属性基准,后续可能需要进一步论证匹配性;如匹配性不足,则存在调整基准或补充说明的需要。在组合约束方面,张雯倩认为,第十一条要求可持续投资基金遵循分散投资原则,避免以“可持续投资”之名行“单一行业主题押注”之实。这与同日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主题投资风格管理指引》第十二条“组合管理、分散投资、长期投资……避免基金集中投向投资方向中的单一细分行业或领域”的要求一致。招商证券认为,随着指引发布实施,行业内的可持续投资不再停留在产品贴标签层面,逐步转向以扎实的投资策略能力为核心的规范化运作。从中长期看,指引有助于减少产品标签模糊和策略漂移,推动可持续投资产品从概念表达走向可验证、可执行、可跟踪的策略能力建设;同时,公募基金在服务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上市公司治理改善和满足投资者可持续投资需求方面的作用也有望进一步增强。“未来,可持续投资产品的竞争重点将不止于满足合规底线,而在于能否在策略执行、数据验证和投后管理中形成可辨识、可持续的差异化能力。”招商证券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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