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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盈利、同股不同权均可上市!李小加详解港股上市制度改革
===2017/12/24 21:34:12===

  继H股上市之后,时隔24年香港市场最为重大的上市制度改革方案日前亮相——未来,没有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同股不同权的新经济公司、已在欧美成熟市场上市的创新型公司都可在香港主板上市。  在互联互通机制下,香港市场上市资源的优化跟内地投资者的利益亦息息相关。日前,港交所集团行政总裁李小加在接受上证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按照现行互联互通机制的规则,未来当前述三类公司满足纳入相关港股通标的的指数成份股条件时,内地投资者也可参与相关新经济公司的投资。  上证报记者获悉,在明年一季度的细则咨询之后,港交所最快于二季度末可接受符合条件公司的上市申请。  内地新经济公司或是未来上市主力军   四年前因规则制度坚持“同股同权”而无法接纳同股不同权的阿里巴巴在港上市,成了香港市场的一大憾事。  四年后,在投资者保护、创新和监管中努力找到有效、合理、可持续的平衡后,上周五港交所宣布,将为同股不同权的新经济公司“打开大门”。  具体而言,港交所将修订现有上市规则,新增两个章节,列出同股不同权的新经济公司和没有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的规则框架。  不仅如此,港交所同时调整了主板和创业板的上市门槛,还计划修改第二上市的相关规则,以便更多已在主要国际市场上市的公司来港进行第二上市。  “在遵循程序正义、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市场各方达成了共识,作出了最适合香港、最有利于香港的决定,而不是最安全、最容易的决定。”李小加如是评价此次上市制度改革。“回头看,上市制度改革不在于时间长短,关键是做或者不做,而迟做总比不做好。”   关于对未来的上市资源有何预期的问题,李小加表示,从文化的接近性和公司的需求来看,内地的新经济公司将是上市制度改革后在港上市的主力军。“在制度设计上,我们也留出了长远的空间,将来也会有国际公司来港上市,无论是新经济还是传统经济,在互联互通机制下,可以把世界的机会带给内地投资者,让他们的财富可以在安全可控的环境下在全球范围内有效配置。”李小加称。  一次改革涉及三个重要方面,风险控制问题如何考虑,也成为不少市场人士关心的问题。李小加表示,市场的风险可能性质上有所变化,但并不因此次改革而增加。  就同股不同权而言,作为很多科技创业公司采取的一种特殊股权架构,它通常将股票分为A、B两个层次,对外部投资者发行的A类股每股有一票投票权,而管理层持有的B类股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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