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配套通知细化债券交易监管:管理不得“团队制”
===2018/1/14 20:23:52===
交易相关部门、人员和业务环节。公司应当有专职合规人员负责债券交易合规管理,即使异地办公,也要派驻合规人员,并通过增加合规检查和稽核审计次数等手段加强管控。 风险监测监控方面《通知》要求对各类债券交易实施集中监控。如自营或资产管理业务应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重点加强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方信用风险的评估监控,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定向资管计划等“一对一”产品,应切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等。 上述公募基金总经理表示,证监会层面的《通知》对券商等债券部门类事业部的“包干”提出了限制,对资管领域债券业务上的分层更为明确,防止对债券人员过度激励,但有些具体内容可能还需在实践中细化。 如在业内反响较大的债券交易人员管理上,《通知》称,在职人员名单、权限以及公司中后台部门债券交易核对专岗人员的联系方式应当在本公司、证券业协会或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公示,离职信息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更新。参与债券投资交易的人员薪酬与激励合计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超过部分应当按照等分原则递延发放,递延周期不少于2年。不得以人员挂靠、业务包干等承包方式开展业务,或以其他形式实施过度激励。 还有用印管理,要求签订债券交易协议应当使用公司公章或者经公司书面明确授权的业务专用章,并以书面或电子形式集中存档。 对此,有机构人士表示,有些大型券商基金债券部门的高管固定年薪都超过了100万,若按《通知》要求就得“降薪”,执行难度较大。 交易监控方面,《通知》提出债券现券交易价格偏离比较基准超过1%或者回购利率偏离比较基准超过50个基点(BP)的,应当向风险管理部门备案并作出合理说明(公募基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债券投资交易人员应当使用公司统一配置的电话、邮件、即时通讯等系统开展债券交易询价等活动,其工作邮件、通话记录、即时通讯信息等应当监测留痕,并接受合规部门监督检查,严禁债券交易人员使用个人的邮箱、社交网络账户、即时通讯工具等进行交易询价等活动。 “这里监控逻辑不一样地方在于:现券交易不区分长券和短券,所以1%的价格偏离非常容易触发。”有债券交易员罗威(化名)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说,二级市场债券交易每天都在变,尤其加息降息,债券价格波动较大的时候,也容易触发指标。“不过,长期来看,这项要求对市场有平缓作用,使得债市不会暴涨暴跌。”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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