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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展望:投资者机构化时代来临资管回归主动管理
===2018/2/20 20:26:16===
速呈企稳态势。  3、出口增速回升支撑2017年经济表现超预期  2017年出口改善明显,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GDP累计同比贡献率由2016年的负值转正。出口增长一方面受益于以美、欧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以及新兴经济体的稳步复苏,国外设备投资需求增加拉动了我国机械设备出口;另一方面,大宗商品价格的上涨也对其有所推动。根据海关总署统计,前3个季度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推动出口价格上涨4.80%,对出口总值的拉动贡献率达到41.50%。  (二)政策市场环境:监管更趋严格  1、中国证监会完善再融资规则  2017年2月,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问答》)。主要内容为:一是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二是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但对于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的,不受此期限限制。三是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此外,为实现规则平稳过渡,在适用时效上,《实施细则》和《监管问答》自发布或修订之日起实施,新受理的再融资申请即予执行,已经受理的不受影响。  2、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2017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行为做出明确规定,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出台了完善减持制度的专门规则。减持新规及细则补充了中国证监会2016年1号公告的细节规定,能有效抑制对非公开发行股份减持、大宗交易减持、股权质押减持、董监高辞职减持。  3、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修订五方面内容  2017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对相关评价指标结合行业实际和监管需要进行优化,完善了合规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强化了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拟引导行业聚焦主业。修订后的规则,一是维持分类监管制度总体框架不变,仅对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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