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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可控股境内券商合资券商牌照松绑:狼来了?未必
===2018-5-6 22:55:48===

  自中国加入WTO以来,在金融行业叫嚣的“狼来了”,今日终于在证券行业全面打开了大门:外资控股证券公司放开,合资券商牌照松绑。  不过,对证券行业而言,有两点尚待时间检验:一是境外的“狼”是否真的会成群结队而来,二是境外的“狼”抵达中国后会否会还能保持野性亦有待观察。  外资投资境内证券公司全面松绑  为落实“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精神,证券业对外开放迎来重大进展。券商中国记者获悉,4月28日深夜,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明确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逐步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统一外资持有上市和非上市两类证券公司股权的比例,进一步完善境外股东条件。  深夜同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设立审批、变更业务范围、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等行政许可服务指南更新版本,明确境内股东的实际控制人身份变更导致内资证券公司性质变更相关政策。  这距离证监会今年3月9日发布《办法》征求意见稿,仅相隔了一个多月时间,可谓“速度惊人”。  更为重要的是,自即日(4月28日)起,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办法》和服务指南的要求,可向证监会提交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内资主体可依法受让证券公司股权,亦可参股合资证券公司设立。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透露,在《办法》征求意见过程中,欧洲及亚洲等地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已向证监会了解、征询有关公司设立和股权变更情况,并多次表示正在积极准备相关材料,拟提交相关申请。证监会待收到他们的正式申请文件后,将据《办法》积极推进审核工作。  允许外资控股合资券商  “证券公司牌照护城河就快被填平了,狼真的来了!”新规发布的深夜,华南地区一家大型上市券商投行人士告诉券商中国记者。  这一扩大中国证券业对外开放的重磅政策,于4月28日正式落地,即日起施行。文件名称即体现为外资由参转控,由《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改为《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  先看《办法》所称外商投资证券公司,是指以下三类:  (一)境外股东与境内股东依法共同出资设立的证券公司;  (二)境外投资者依法受让、认购内资证券公司股权,内资证券公司依法变更的证券公司;  (三)内资证券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境外投资者,内资证券公司依法变更的证券公司。  券商中国记者对比发现,与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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