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年报业绩“地雷”为何频频引爆
===2018/5/6 22:55:56===
成业绩承诺的,应严格执行补偿协议。这就要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凡涉及到业绩承诺的,就必须订立补偿协议,在业绩承诺不达标时,由收购标的方提供等额的补偿。同时补偿协议要有可执行性。而不应出现无法履行的补偿协议。结果最后不补偿,或再修改补偿协议,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与投资者利益。 其次,追究公司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在业绩承诺不达标时,不仅要监督收购标的方严格履行补偿协议,而且也要追究公司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因为出现 “三高”收购,不排除公司高管把关不严的问题,甚至不排除利益输送的可能性。因此,在出现业绩不达标时,应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渎职之责。而在收购标的方不能履行补偿协议时,有关责任人应一并承担连带补偿责任,以督促有关责任人在并购重组的过程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其三,对于资产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应退回收购标的,按原价由收购标的原所有人购回。用上市公司股份支付的,则用股份按原价直接抵付。因为这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资产,即便执行了业绩补偿协议,但一旦补偿期满,仍然还会是公司的累赘,严重拖累公司的业绩,因此必须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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