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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法律体系亟待推出“中国方案”证券法等四部法律修订与立法应提速
===2018/5/27 10:50:26===
加快建立?  李曙光:近两年,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快速增长,尤其是去年,破产案件数量达到9542件,今年将突破1万件。整个过程当中,重整占比偏低,上市公司重整目前仅有50多家。总的来说,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降杠杆的大背景下,破产法在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和整个经济发展当中的作用有所提高,但在重组拯救等方面的功能上并未充分发挥。  企业破产法在实施过程中还面临诸多问题。一是在破产法实施过程中,要建立一个比较好的政府和法院联动协调机制,建议建立破产管理局。二是破产重整制度方面,上市公司重整问题,强裁问题、重整企业的识别机制、重整审查、重整当中管理人地位、股东权益的保护、破产职工安置、破产保护基金、破产清算以及和解等问题,都要在破产法修改当中考虑进去。三是应把个人破产法尽快列入立法议程。四是面对当前的创新创业大潮,如何建立完善市场退出机制,除了企业退出,金融机构破产必须提上议事日程,要有一套具体程序。此外,事业单位退出也应考虑其中。五是应加快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的出台。  李曙光,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曾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国证监会第13届至15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先后参与《企业破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小企业促进法》《期货法》《证券法》《反垄断法》《涉外经济案件受理办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国有企业破产政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的起草和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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