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配售基金募集规模上限或从500亿降至200亿
===2018/6/18 21:05:18===
行探讨,看看“独角兽”基金是否值得拥有。 ●试点企业的标准 首先来看“好公司”这一点! 1、从《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中来看,试点企业主要是哪些? 试点企业应当是符合国家战略、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并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达到相当规模,社会形象良好,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能够引领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创新企业。 试点企业可以是已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或尚未境外上市的企业(包括红筹企业和境内注册企业)。 2、试点企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已境外上市试点红筹企业,市值应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上市不足120个交易日的,按全部交易日平均市值计算。 尚未境外上市试点企业,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一)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企业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 (二)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能够引领国内重要领域发展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具备明显技术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员占比超过30%,已取得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100项以上,或者取得至少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一类新药药品批件,或者拥有经有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和引领作用的核心技术;依靠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具有相对优势的竞争地位,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30%以上,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合计的比例10%以上。 3、具体都有哪些公司可做参考呢? 试想一下,能够符合这些条件的公司,本身的质地可以说已经是比较不错了。记者从华夏基金的相关资料梳理中稍加举例,投资者可以做个了解。 (1)6家境外已上市或拟上市创新企业 按照当前的市值,有6家企业满足条件,CDR的融资规模预计能够到达1800亿~3600亿元,约为A股当前市值的0.3%~0.6%,若考虑市场承受能力,若单家为300亿元发行上限,总融资规模能达到1000亿~1800亿元。 (2)25家境内尚未上市创新企业 2017年3月,科技部发布的《2017年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共有164家企业上榜,满足条件的企业共30家(估值20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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