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要求本周内上报资管新规整改计划8月起每月报送一次
===2018/6/30 8:21:33===
前将书面整改计划报送证监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并抄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证券公司私募子公司、基金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的业务整改方案,由其母公司一并报送。 整改计划应列明不符合《资管指导意见》规定的存量产品的规模、数量、类别,以及整改进度安排和具体措施,按产品类别(同类别按发行时间填报),发行具体情况,逐一说明整改方案。并由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及合规负责人签字确认。分级基金、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公募产品规范整改另有通知的,还应严格遵守通知有关要求。辖区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承诺严格遵守整改计划,有序压缩递减不符合《资管指导意见》要求的存量产品规模,过渡期结束时存量产品全部符合《资管指导意见》要求。 三、及时落实整改方案 辖区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严格按照《资管指导意见》和有关工作要求,落实整改计划。自2018年8月起,于每月月初3日内前向证监局书面报送上月整改情况(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 辖区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加强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工作,严密防范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稳步推进规范整改,防止对市场形成冲击。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发生风险事件的,应在发生风险事件4小时内报告证监局,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风险化解工作。 证监局将按照证监会工作要求,加强对辖区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和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依法从严采取相关措施。 特此通知。 通知还规定了整改时间。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于2018年6月25日前将书面整改计划报送证监局,并抄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证券公司私募子公司、基金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的业务整改方案,由其母公司一并报送。自2018年8月起,资产管理机构还应于每月月初3日内前向证监局书面报送上月整改情况。 不过,对于整改计划上报时间是6月25日之前还是6月底之前目前没有统一说法,但最晚在6月底之前必须上报是各家机构的一致意见。“也许各地证监局规定时间不一样,我们这边得到的通知是6月底之前。6月29号是时间要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这一天之前大家必须要报上去。”一位基金公司督察长说。 通知中还强调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加强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工作,严密防范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稳步推进规范整改,防止对市场形成冲击。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发生风险事
=*=*=*=*=*=
当前为第2/4页
下一页-上一页-
=*=*=*=*=*=
返回新闻列表
返回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