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境外机构投资者回购债券迎利好
===2025/9/29 8:27:12===
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将大幅拓展境外机构投资者获取人民币流动性的渠道,满足其流动性管理需求。同时,将有助于提升人民币资产在全球资本市场中的吸引力,进一步推动中国债券市场发展和国际化进程。   强化穿透式监管和监测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告》发布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债券回购业务,包括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   具体来看,投资者类型包括,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境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此外,境外金融基础设施、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可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供服务,相关行为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规定,境外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应将主协议标准版本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交易的方式,上述负责人介绍,《公告》发布后,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将采取国际市场通行做法,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同时,为便利已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平稳过渡,此类机构在过渡期内仍可按照原模式开展交易,过渡期为自公告实施之日起12个月。   在风险防范方面,统筹开放和安全是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的基础,也是推进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坚持的重要原则。“我们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加强在交易、托管、结算、汇兑等环节的设计,实现资金闭环管理,并通过交易托管数据报告等方式,强化穿透式监管和监测。”上述负责人说。   其中,交易对手方面,通过“债券通”渠道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初期沿用现券交易机制,与做市商开展债券回购交易。做市商应具备较强的资金和债券报价能力,将从“债券通”做市表现优秀的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中遴选,并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名单。   “额度管理方面,做市商资金融出限额遵守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业务统一管理框架,境外机构投资者正回购余额参照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杠杆率规定实施管理,具体要求由银行间市场基础设施发布实施细则予以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如是说。责任编辑:高佳
=*=*=*=*=*=
当前为第2/3页
下一页-上一页-
=*=*=*=*=*=
返回新闻列表
返回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