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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2025-9-6 11:33:52===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于2009年12月发布实施,2013年6月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此次时隔12年再次修订,并更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是贯彻新“国九条”精神、落实《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和《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是分阶段推进费率改革的“最后关键一步”。   规定共六章28条,主要内容包括: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降低投资者成本。优化赎回安排,明确公募基金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鼓励长期持有,明确对投资者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坚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导向,设置差异化的尾随佣金支付比例上限。强化基金销售费用规范,统筹解决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利息归属、基金投顾业务双重收费等问题。建立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业务发展提供高效、便捷、安全服务。   此次降费,将股票型基金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0.8%;将混合型基金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0.5%;将债券型基金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上限由0.6%、0.8%,调降至0.3%。将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6%/年,调降至0.4%/年;将指数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4%/年,调降至0.2%/年;将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25%,调降至0.15%/年。以近三年平均数据测算,第三阶段基金销售费用改革将整体降费约300亿元,降幅约为34%。   此次改革还搭建行业平台,发展壮大直销渠道。证监会指导中国结算搭建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平台,通过制定统一业务标准、对接多元主体、汇集行业直销力量,为各类机构投资者投资公募基金提供了集中式、标准化、自动化的“一站式”全流程数据信息交互服务,有效解决了公募基金行业传统直销业务运营成本高、效率低、风险大等问题,有利于提高行业直销业务服务水平。   腾安基金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是《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落地举措之一,可以督促销售机构牢固树立以投资者最佳利益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实现从重规模向重投资者回报转型。   突出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   本次销售费率改革针对公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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