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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依法严厉查处私募基金违法违规活动
===2025/12/13 16:14:40===
  证监会12月12日消息,近日,证监会对浙江优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违法违规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优策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挪用基金财产、报送虚假信息等行为,严重违反私募基金法律法规。浙江证监局对优策投资罚款2100万元,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425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据悉,相关处罚力度为顶格处罚,在私募监管领域“史上最重”。   证监会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相关要求,依法严厉查处私募基金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清除害群之马,净化市场环境,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触犯监管“底线”“红线”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浙江证监局对优策投资、实际控制人黄巍违反私募法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发现优策投资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优策投资挪用基金财产、黄巍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优策投资提供、报送的产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公开资料显示,优策投资于2017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2019年3月,优策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黄巍;2019年3月至调查日期间,优策投资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为李某晴,前述报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11月至调查日,优策投资先后成立并管理优策长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8只基金产品;8只募集层产品的全部基金财产分别投向优策投资成立并管理的优策长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优策长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优策月月盈3号私募投资基金等3只基金产品。此外,某外部私募基金产品亦投向优策月月盈3号私募投资基金。3只投资层基金产品均投向银行协议存款。   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在实际控制人黄巍决策、安排下,优策投资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违规将前述3只投资层产品投向的银行协议存款资金转出至基金产品托管户之外的其他账户。截至2024年7月2日,转出资金尚有9.55亿元未归还。   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优策投资隐瞒基金财产被挪用事实,向投资者提供及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的前述8只募集层产品、3只投资层产品的资产、收益、净值等与实际情况不符,11只基金产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在业内人士看来,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开展资金池业务、违规关联交易、违规违约投资等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触犯私募基金监管“底线”“红线”。证监会表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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