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三部门发文: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更大力度提振消费
===2025/12/14 16:24:13===
商务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提振消费的通知
商办财函〔2025〕4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商务和金融系统协作,引导金融机构聚焦消费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助力提振和扩大消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商务和金融系统协作
(一完善协作机制。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和分工协作,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推动解决金融支持扩消费工作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与金融机构健全沟通合作机制、推出专门工作方案等,引导金融机构依据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消费领域的金融供给。
(二细化落实举措。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结合扩消费工作,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政策衔接、工作对接和信息共享,推动进一步调动金融资源,抓好相关政策措施落地生效。金融机构按照《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等已出台政策要求,统筹内部资源,主动靠前服务,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开展专项行动等,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
(三强化政策合力。鼓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开展促消费活动,与金融支持形成合力,更好激发消费潜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运用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红包提升促消费政策实施质效。结合地方实际探索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加强财政、商务、金融政策协同配合,引导信贷资金加大向消费重点领域投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参与康养、文旅等消费重点项目和数字、绿色等新型消费领域。鼓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挥各自特点,加强优势互补,协同参与促消费活动,促进消费提质升级。
二、加大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
(四升级商品消费。加强大宗耐用消费品、数码产品等消费金融服务,挖掘商品消费升级潜能。推动金融机构与平台、重点商户合作,走进商超卖场,完善分期付款、信用卡、手机银行、数字人民币等产品服务模式,更好满足消费者换新需求。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发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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