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新型储能收益结构失衡建议构建分阶段容量补偿机制
===2026/2/5 12:05:40===
2月5日消息,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近日发布《储能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研究》报告。报告显示,储能市场目前的发展瓶颈主要是收益结构失衡、机制建设有待完善、容量成本疏导缺失。
报告指出,取消配储前置条件后,容量租赁需求收缩,仅靠电能量市场与辅助服务市场收益,典型省份项目IRR多为负值;全国统一的容量补偿机制尚未建立,地方试点政策差异大,可靠容量核算标准不统一;现行政策下抽水蓄能、煤电可通过容量电价回收部分成本,而新型储能对于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同样具有容量支撑价值。但是,我国新型储能并未享有与抽水蓄能“同质同价”的容量补偿政策,且独立储能充电电量需承担系统运行费(其中包含煤电、抽蓄的容量电费等),造成了双重的成本压力。
报告建议,构建分阶段容量补偿机制,衔接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统一可靠容量折算标准,保障各类技术公平参与;完善配套政策,保障机制落地与产业协同;强化项目管理,促进政策红利流向优质项目。
在短期建立发电侧统一容量电价补偿机制方面,报告建议,衔接1501号文件提出的煤电容量电价,统筹考虑能源电力规划、电力供需关系、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新型储能按可靠容量折算后执行同等标准,建议每2年动态调整。中期过渡至发电侧统一容量市场机制,面向发电侧电源、抽蓄、独立新型储能,采用“报量报价”集中拍卖,基于电力规划与生产模拟提前2-3年确定目标年容量需求,设置价格上下限。远期建成发用两侧统一容量市场机制,通过竞价体现不同类型容量资源的分时价值,容量电费按“分时中标容量X分时电价”结算,强化实际出力考核。(刘丽丽)责任编辑:杨赐
=*=*=*=*=*=
返回新闻列表
返回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