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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业绩报酬调整:投资者看不懂难说不
===2026/2/5 23:38:57===
焦点。多只理财产品并未醒目提示调整超额业绩报酬提取规则,而是以更新产品说明书、发布产品要素调整公告的形式,将调整内容置于冗长的文字当中。对于时间精力有限、金融知识不多的普通投资者而言,理解规则调整的难度不小。   另外,在理财产品业绩报酬提取规则调整过程中,投资者很难提出反对意见。除了赎回产品、“用脚投票”外,持有人只能被动接受条款调整。多只理财产品在产品说明书中写明,理财公司有权单方面对理财产品的销售文件进行修订,包括但不限于对已约定的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等进行调整。   专家表示,理财行业应着力提高信息披露便利性。首先,应建立分级披露机制。曾刚表示,对涉及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如费率变更,应采用醒目标识或单独公告的形式。孙波建议,理财产品关键信息变更应醒目提示,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调整情形应在公告开头加粗列示,并同步在公司官网和代销渠道显著位置展示。调整业绩报酬提取规则的产品,应该用简明示例展示对投资者收益的影响,并提醒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期赎回。   此外,应强化中国理财网等行业统一平台的作用,以标准化格式披露关键信息变更。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去年12月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募产品信息应当至少通过行业统一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孙波建议,在行业统一信息披露渠道页面设置“费率条款变更”快捷索引,便于投资者对比。   孙波还表示,除赎回理财产品外,投资者还可通过客服、投诉渠道对理财产品业绩报酬提取规则调整提出异议,或向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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