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催收行业转型探路:标准化、精细化与科技赋能
===2026/2/6 1:08:04===
  隐私泄露、骚扰不断、暴力催收……个人消费贷款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信贷催收乱象也随之凸显。为规范行业发展,中国银行业协会日前发布的《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明确,未经债务人同意,严禁在每日22时至次日8时进行电话催收、外访催收及其他催收。同时,针对催收频次、联系信息获取及联系第三人等模糊问题,指引也设立了量化标准与具体说明。业内人士认为,指引将推动个人信贷催收从野蛮生长走向规范发展,并促使金融机构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   细化催收行为规范   “我同学欠钱了,催收电话深夜打到我这里,让我帮他还款。他们说我和这位同学的姓氏相同,有亲属关系。但我们只是普通同学关系,已经10多年没联系了,催收机构按照欠钱同学的通讯录挨个打电话。”哈尔滨市民王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经历。   无辜者深夜被催收电话惊醒,亲朋好友因债务关系遭“通讯录轰炸”,如今这些催收行为被关进了制度的“笼子”。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指引强调抓痛点、难点、堵点,着力解决催收行为缺乏明确标准、外部催收机构管理缺失等一系列长期困扰行业的疑难杂症。细化了催收行为规范,对社会关注的催收时间、频次、联系信息获取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强调易理解可执行,并设置了禁止红线。   在催收时间方面,指引明确,未经债务人同意,严禁在每日22时至次日8时进行电话催收、外访催收及其他催收。指引明确债务人电话未接通的,催收人员对债务人同一联系方式尝试拨打次数当天不宜超过6次。与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划定催收管理红线   “指引首次从操作层面明确了催收禁止行为,实质上是将公民的安宁生活权与个人隐私权置于债权之上进行保护,体现了金融治理中的人文温度与法治精神。”一位消金公司人士告诉记者。   指引明确,严禁催收人员在实施催收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通过散布他人隐私、非法获取个人信息,采用恐吓、辱骂、欺诈、威胁、暴力、涉黑等不当手段开展催收;采取误导性表述虚构或夸大事实;以列入虚构的黑名单、虚构的不良信用数据库为由开展催收;以虚假承诺、夸大债务数额、性质、法律后果为由开展催收;以催收名义收取额外费用,诱导或逼迫债务人通过新增借贷或非法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在公众场所张贴催收公告、律师函等文书;外部催收机构在未经会员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使用私人手机电话联系债务人等,使用私人手机或社交软件发送催收语音、文字类信
=*=*=*=*=*=
当前为第1/2页
下一页-
=*=*=*=*=*=
返回新闻列表
返回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