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最新发布!事关上市公司信披暂缓与豁免
== 2025-4-25 20:42:30 == 热度 191
报送。
在外部监管约束方面,要求上市公司定期向属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报送登记材料,监管可以掌握基本情况。一旦发现未依规制定豁免披露制度,或者滥用制度、自行扩大暂缓或豁免披露范围,甚至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披露豁免规定》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明确的信息披露豁免指导,有助于公司在保护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的同时,合规信披。通过规范豁免披露行为,保护了投资者的知情权,确保其能够获得必要的信息以做出投资决策。另外,监管部门还将加强对信披暂缓、豁免行为的监管,有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维护市场秩序。
首次出台统一的披露豁免规定
现行法规框架下,暂缓与豁免披露相关规定散见于证监会和交易所的规则中。如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被认定为国家秘密,披露可能导致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披露可能引致不当竞争等情形,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
虽然有上述原则性规定,但内容不系统、不完整,不少上市公司反映,实践中,对于哪类信息可以豁免、如何操作,存在困惑,市场希望出台统一的规则。另外,市场也发生过个别公司以“涉密”为幌子逃避披露义务的情况。还有个别公司把“涉密”当成自身优势,罔顾保密义务大肆宣传,夸大事实误导投资者。
《披露豁免规定》将信披暂缓与豁免的合规性要求上升到部门规范性文件,效力显著提升。田利辉表示,《披露豁免规定》从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条件到信息披露义务的行动规范,再到违反规定受到的处罚标准,形成一个完整的行政监管闭环;另外,《披露豁免规定》还细化了暂缓与豁免的具体条件和标准,并分门别类对依法或依规豁免披露后的合规提出具体的要求和指导。
值得注意的是,《披露豁免规定》体现了在不同法益之间加以均衡。
业内人士表示,《证券法》以公开为原则,设专章规定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依法披露对股价有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法定披露信息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得公开。由于上市公司活动复杂,涉及面广,部分应当披露的信息可能属于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公开后可能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或者损害公司、他人利益,《披露豁免规定》的出台,就是为了在不同法益之间加以均衡。
一方面,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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